补贴培训对象:
一、外省市户口,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纳费状态的在岗职工;
二、外省市户口,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
三、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四、本市农村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纳状态的在岗职工;
五、本市户籍,因征地农转非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培训项目:
美容师初级、美发师初级、化妆师初级、美甲师初级、芳香美容
正常培训、入学须知: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交纳本人近期照片一寸2张
3、缴纳全额学费,合格后确定符合补贴条件后,退还50%
4、报名费10元
考证辅导、入学须知: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交纳本人近期照片一寸2张
3、缴纳600元预付金,合格后、确定符合补贴,退还预付款600元。
4、报名费10元
|